詞彙表

 

1. 清潔生產 (Cleaner Production)

清潔生產是人們思想和觀念的一種轉變,是環境保護戰略由被動反應向主動行動的一種轉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將清潔生產定義為:

“清潔生產是一種創造性的思想,該思想將整體預防的環境戰略持續應用於生產過程、產品和服務中,以增加生態效率和減少對人類及環境的風險。

• 對生產過程,要求節約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減少或降低廢棄物的數量和毒性。

• 對產品,要求減少從原材料提煉到產品最終處置的全生命週期的不利影響。

• 對服務,要求將環境因素納入設計和所提供的服務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的定義,本法所稱清潔生產,是指不斷採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的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2. 末端治理 (End-of-pipe Treatment) 末端治理也叫管末處理或末端處理,是指污染物產生以後,在其直接或間接排到環境之前,進行處理以減輕環境危害的治理方式。

 

3. 污染預防 (Pollution Prevention)

污染預防是在可能的最大限度內減少生產場地產生的全部廢棄物量。它包括通過源削減、提高能源效率、在生產中重複使用投入的原料以及降低水消耗量等來合理利用資源。 兩種常用的源削減方式是改變產品和改進工藝。污染預防不包括廢物的廠外再生利用、廢物處理、廢物的濃縮或稀釋以減少其體積或有害性、毒性;將有害或有毒成分從一種環境介質轉移到另一種環境介質中。

 

4. 方案篩選 (Measures Screening)

對已產生的所有清潔生產方案進行的簡單檢查和評估,從而區分出可行的無低費方案,初步可行的中高費方案和不可行方案三大類。

 

5. 經濟評估 (Economic Evaluation)

是指從企業角度,按照國內現行市場價格,計算出方案實施後在財務上的獲利能力和清償能力。

 

6. 回本期 (Payback Period)

回本期或投資回收期是指從項目的投建之日起,用項目所得的淨收益償還原始投資所需要的年限。回本期分為靜態回本期與動態回本期兩種:靜態回本期是在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條件下,以項目的淨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而動態回本期則是把投資項目各年的淨現金流量按基準收益率折成現值之後,再來推算回本期。本工具箱內項目回本期以靜態回本期計算。

 

7.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屬有機化學化合物,在正常狀態下具有高汽壓,使其可以顯著地汽化,從而進入大氣中。很多工業產品和消費品均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在使用這些產品時,會釋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並散逸到四周的空氣中,造成煙霧問題。不同的海外管轄區採用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定義,各有稍微差異,有時更會採用其他名稱,例如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或活性有機氣體,但所指的大致相同。因此,同一產品在採用不同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定義時,該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就略有不同,亦不足為奇。

 

8. 標準煤

我國常用的一種能源度量單位。1千克標準煤的熱值是7000千卡(即29,307焦耳 ) 。

 

9. 生物質燃料

生物質能(biomass energy)基本原理,是利用陽光與CO2,進行光合作用促進植物生長,再作為燃料,因此歸類為再生能源,沒有增加CO2淨排放。在國內,生物質燃料指利用農林植物、沼氣、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燃料能源。

 

10. 碳含量 (Carbon Content)

燃料碳含量是指單位燃料中所含的總碳量。

 

11. 折標系數(Coal Equivalent Conversion Factor)

各種能源的實際熱值同標準燃料熱值之比。如某能源的系數為1,則表示1單位該能源的熱值與1單位標準煤的熱值相同,即29,307兆焦耳/噸。

 

12. 熱值 (Heat Value)

燃料熱值是指燃料燃燒時所釋放的熱量。燃料的熱值分為高位熱值和低位元熱值,高位熱值包含燃燒中水蒸汽凝結成水的熱量,而低位熱值是燃燒中的水分以氣態存在時的熱量。在計算CO2排放時,必須確保使用的燃料基於熱值的碳含量值和所用的燃料熱值使用同樣的熱量基準,即同為高位熱值或同為低位熱值。

 

13. 氧化率 (Oxidation Rate)

氧化率是指燃料中的碳在燃燒中被氧化的比率。雖然在大多數固定源燃燒過程中的碳以氣體的形式排放,但一小部分的碳會轉化成殘灰、煙灰或者固定顆粒。

 

14. 負載因數 (Load factor)

在一特別期間(年、月、天等)內之消費對同一期間內因連續最大使用或其他特別需求發生所引起的消費比例。

 

15. 絕熱 (Thermal insulation)

使用低熱傳之物質於建築物、窰爐、鍋爐、蒸汽和熱水管路和熱水槽,來防止熱量散失和廢棄。絕熱同樣也可應用於冷凍系統防止冷氣之損失。

 

16. 負載控制 (Load control)

利用特別的計量或其他的配置,例如熱計量,配合以特殊電價比率之最大需求計量,容許停供電力之合約,離峯期間熱儲存之準備等任何可調整尖峯期間用戶需求之方法。

 

17. 功率因數修正 (Power factor correction)

為改進電力設備之功率因數由系統與裝置所影響之修正。

 

18. 冷凝水回收 (Condensate return)

利用於發電、程式加熱、空間加熱等之蒸汽所凝結成水的袪水技術,並且為了節省水的顯熱及備用飼水之某些成本,將之以飼水之方式送回鍋爐。

 

19. 廢熱回收(Waste-heat recovery)

在某一特定程序而未消耗於此程序中,且仍可開發利用之熱源的收集與利用。

 

20. 在某一特定程序而未消耗於此程序中,且仍可開發利用之熱源的收集與利用。

一種設備,用來將一流動流體之熱量傳遞至另一流體,在兩物質之間不容許任何有直接的接觸。熱交換器可能預備做為連續的熱傳遞(復熱式熱交換器);或者可能預備做為間歇的熱傳遞(再生式熱交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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